法律上指案件已提起公訴,對被告無審判權等情況時,法院依法認定訴訟關係不發生或消滅的判決。
「不受理判決」的拼音是 bù(又音)shòu(又音)lǐ(又音)pàn(又音)jué。注音符号:ㄅㄨˋ、ㄕㄡˋ、ㄌㄧˇ、ㄆㄢˋ、ㄐㄩㄝˊ。
「不受理判決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