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機關對於非經合法起訴的案件所採取的不主動偵察的處理原則。
「不告不理」的拼音是 bù(又音)gào(又音)lǐ。注音符号:ㄅㄨˋ、ㄍㄠˋ、ㄌㄧˇ。
「不告不理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