針對進口洋貨所徵的附加稅。其稅率普通品為百分之二.五,當正稅之半。奢侈品則再加百分之二.五,與正稅相等,故稱為「二五附稅」。我國在關稅自主前曾以此為過渡辦法。至民國十八年國定稅則實行,始廢除。
「二五附稅」的拼音是 èr(又音)wǔ(又音)fù(又音)shuì。注音符号:ㄦˋ、ㄨˇ、ㄈㄨˋ、ㄕㄨㄟˋ。
「二五附稅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