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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字辞海

二十一條

拼音:èr、shí、yī、tiáo
注音:ㄦˋ、ㄕˊ、ㄧ、ㄊㄧㄠˊ

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

CC BY-ND 3.0 台灣

民國四年,日本利用歐戰機會,對德宣戰,企圖接手德國在我國的利益,強迫當時總統袁世凱簽訂的條款。共分五號二十一條,首四號包括德國在山東權利的移讓,南滿州及東部內蒙居住、營業及路礦的獨占權,漢冶萍公司之改為合辦,沿岸港灣、島嶼概不租讓與第三國等,其第五號則欲攫取贛鄂、贛浙、贛湘的鐵路權、全國警察權、軍事權等。袁氏竟於五月九日答復承諾,惟第五號保留。後我國要求廢止,華盛頓會議中,各國一致承認中國保留他日解決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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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
二十一條怎么读?二十一條的拼音是什么?

「二十一條」的拼音是 èr(又音)shí(又音)yī(又音)tiáo。注音符号:ㄦˋ、ㄕˊ、ㄧ、ㄊㄧㄠˊ。

二十一條收录于哪些辞书?

「二十一條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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