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國二十五年五月五日,國民政府明令公布的中華民國憲法草案。其官方名稱為「中華民國憲法草案」,乃訓政時期國民政府在中國國民黨的指導監督下,經三年討論修正,擬訂的草案。但因抗戰等諸多因素,直至民國三十六年才公布正式憲法,並於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開始施行。
民國二十五年五月五日,國民政府明令公布的中華民國憲法草案。其官方名稱為「中華民國憲法草案」,乃訓政時期國民政府在中國國民黨的指導監督下,經三年討論修正,擬訂的草案。但因抗戰等諸多因素,直至民國三十六年才公布正式憲法,並於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開始施行。
「五五憲草」的拼音是 wǔ(又音)xiàn(又音)cǎo。注音符号:ㄨˇ、ㄒㄧㄢˋ、ㄘㄠˇ。
「五五憲草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