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父孫中山先生所提出的政府治權分化的主義。將治權分為行政、立法、司法、考試、監察五項,各自獨立,以補救三權分立的流弊。
「五權分立」的拼音是 wǔ(又音)quán(又音)fēn(又音)lì。注音符号:ㄨˇ、ㄑㄩㄢˊ、ㄈㄣ、ㄌㄧˋ。
「五權分立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