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現行憲法。採國父獨創的五權分立,將行政、立法、司法、考試、監察五種治權各自獨立,明文規定於憲法中,以五院組織中央政府,行使五種治權。以避免西方三權分立的流弊。
「五權憲法」的拼音是 wǔ(又音)quán(又音)xiàn(又音)fǎ。注音符号:ㄨˇ、ㄑㄩㄢˊ、ㄒㄧㄢˋ、ㄈㄚˇ。
「五權憲法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