債務人怠於行使其職權時,債權人為保全債權,以自己名義代債務人行使其權利。稱為「代位權」。
「代位權」的拼音是 dài(又音)wèi(又音)quán。注音符号:ㄉㄞˋ、ㄨㄟˋ、ㄑㄩㄢˊ。
「代位權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