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正文
汉字辞海

伊犁條約

拼音:yī、lí、tiáo、yuē
注音:ㄧ、ㄌㄧˊ、ㄊㄧㄠˊ、ㄩㄝ

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

CC BY-ND 3.0 台灣

清同治十年(西元1871)俄人乘新疆回變,占領伊犁,光緒五年(西元1879)亂平,崇厚以全權大臣出使俄國,索還伊犁,訂約十八條,擅自割讓土地頗多,獲罪下獄。光緒七年駐英公使曾紀澤使俄力爭,償俄九百萬盧布,收回伊犁。

本頁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內容由中華民國教育部授權提供,採「創用CC-姓名標示-禁止改作 臺灣 3.0 版」授權條款釋出。依授權條款,內容以正體字原文原樣呈現,未作任何改作。授权条款

常见问题

伊犁條約怎么读?伊犁條約的拼音是什么?

「伊犁條約」的拼音是 yī(又音)lí(又音)tiáo(又音)yuē。注音符号:ㄧ、ㄌㄧˊ、ㄊㄧㄠˊ、ㄩㄝ。

伊犁條約收录于哪些辞书?

「伊犁條約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

逐字查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