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對於將來興辦公共事業或公共目的需用的私有土地,在未需用前預為公布其範圍,保留將來徵收的權利,並禁止其妨礙徵收及計畫使用,稱為「保留徵收」。
「保留徵收」的拼音是 bǎo(又音)liú(又音)zhēng(又音)shōu。注音符号:ㄅㄠˇ、ㄌㄧㄡˊ、ㄓㄥ、ㄕㄡ。
「保留徵收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