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俗新婦婚後第三日宴請親友,稱為「做三日」。《金瓶梅.第三五回》:「明日吳大妗子家做三日,掠個帖子兒來,不長不短的,也尋什麼件子與我做拜錢!」
「做三日」的拼音是 zuò(又音)sān(又音)rì。注音符号:ㄗㄨㄛˋ、ㄙㄢ、ㄖˋ。
「做三日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