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復失土或恢復國家舊有失傳的典章、制度。《晉書.卷九八.桓溫傳》:「誠宜遠圖廟算,大存經略,光復舊京,疆理華夏。」也作「光復舊物」。
「光復舊京」的拼音是 guāng(又音)fù(又音)jiù(又音)jīng。注音符号:ㄍㄨㄤ、ㄈㄨˋ、ㄐㄧㄡˋ、ㄐㄧㄥ。
「光復舊京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