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於應行告知當事人的事務,依循一定的程序,以公告周知方式達到告知的目的,稱為「公示行為」。
「公示行為」的拼音是 gōng(又音)shì(又音)xíng(又音)wéi。注音符号:ㄍㄨㄥ、ㄕˋ、ㄒㄧㄥˊ、ㄨㄟˊ。
「公示行為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