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定二個以上的見證人,在公證人前口述遺囑意旨,由公證人筆記、宣讀、講解,經遺囑人認可後,記明年月日,由公證人、見證人及遺囑人共同簽名;遺囑人不能簽名者,由公證人將其事由記明,使按指印代之。
指定二個以上的見證人,在公證人前口述遺囑意旨,由公證人筆記、宣讀、講解,經遺囑人認可後,記明年月日,由公證人、見證人及遺囑人共同簽名;遺囑人不能簽名者,由公證人將其事由記明,使按指印代之。
「公證遺囑」的拼音是 gōng(又音)zhèng(又音)yí(又音)zhǔ。注音符号:ㄍㄨㄥ、ㄓㄥˋ、ㄧˊ、ㄓㄨˇ。
「公證遺囑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