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國會對討論的議案,所作決議的一種方式。它僅能表達參、眾兩院的共同意願,對行政當局不具約束力。
「共同決議案」的拼音是 gòng(又音)tóng(又音)jué(又音)yì(又音)àn。注音符号:ㄍㄨㄥˋ、ㄊㄨㄥˊ、ㄐㄩㄝˊ、ㄧˋ、ㄢˋ。
「共同決議案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