規範及管理出版事業和出版品的法律。我國現行出版法制定於民國十九年,至民國六十二年作了第五度的修正。
「出版法」的拼音是 chū(又音)bǎn(又音)fǎ。注音符号:ㄔㄨ、ㄅㄢˇ、ㄈㄚˇ。
「出版法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