縣名。位於綏遠省包頭市南,瀕黃河北岸,本為薩拉齊所屬的包頭鎮,民國十四年置縣,因地緣佳,甚具發展潛力。
「包頭縣」的拼音是 bāo(又音)tóu(又音)xiàn。注音符号:ㄅㄠ、ㄊㄡˊ、ㄒㄧㄢˋ。
「包頭縣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