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元一九四九年三月十八日,美、英、法、加拿大、比利時、荷蘭、盧森堡、挪威等國所訂立的公約,後有丹麥、冰島、義大利、葡萄牙等國相繼參加。其目的是針對獨立國協共產勢力實行集體防禦政策,任何締約國受到武裝攻擊,即視為對全體締約國的武裝攻擊,必須共同抗禦和支援。
西元一九四九年三月十八日,美、英、法、加拿大、比利時、荷蘭、盧森堡、挪威等國所訂立的公約,後有丹麥、冰島、義大利、葡萄牙等國相繼參加。其目的是針對獨立國協共產勢力實行集體防禦政策,任何締約國受到武裝攻擊,即視為對全體締約國的武裝攻擊,必須共同抗禦和支援。
「北大西洋公約」的拼音是 běi(又音)dà(又音)xī(又音)yáng(又音)gōng(又音)yuē。注音符号:ㄅㄟˇ、ㄉㄚˋ、ㄒㄧ、ㄧㄤˊ、ㄍㄨㄥ、ㄩㄝ。
「北大西洋公約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