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顧自身利害而盡忠王室的節操。《晉書.卷四四.李胤傳》:「詔以胤忠允高亮,有匪躬之節,使領司隸校尉。」唐.韓愈〈爭臣論〉:「居無用之地,而致匪躬之節。」也作「匪躬之操」。
「匪躬之節」的拼音是 fěi(又音)gōng(又音)zhī(又音)jié。注音符号:ㄈㄟˇ、ㄍㄨㄥ、ㄓ、ㄐㄧㄝˊ。
「匪躬之節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