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宋科舉制度,選送士子應試進士第,稱為「取解」。《宋史.卷一五五.選舉志一》:「初,禮部貢舉,設進士、九經、五經、……明經、明法等科,皆秋取解,冬集禮部,春考試。」宋.魏泰《東軒筆錄.卷十二》:「歐陽文忠公年十七,隨州取解,以落官韻而不收。」
取解
拼音:qǔ、jiě
注音:ㄑㄩˇ、ㄐㄧㄝˇ
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
CC BY-ND 3.0 台灣其他辞书收录情况(仅索引)
汉语大词典
版权期内(上海辞书出版社)仅词头索引本词条见于《汉语大词典》,共 1 条。依据版权保护要求,本站不提供该辞书释义全文。
前往官方来源查阅 →常见问题
取解怎么读?取解的拼音是什么?
「取解」的拼音是 qǔ(又音)jiě。注音符号:ㄑㄩˇ、ㄐㄧㄝˇ。
取解收录于哪些辞书?
「取解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