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元十六世紀初,西方宗教改革運動後,由法國宗教改革家喀爾文( John Calvin)於瑞士日內瓦所建立的新教派。主張克勤克儉、過自律而簡樸的生活,實踐聖經的教訓。不久傳至歐洲各國,在荷蘭及蘇格蘭成為占統治地位的教會。英國的長老會及移民北美的清教徒,均為其分支。
西元十六世紀初,西方宗教改革運動後,由法國宗教改革家喀爾文( John Calvin)於瑞士日內瓦所建立的新教派。主張克勤克儉、過自律而簡樸的生活,實踐聖經的教訓。不久傳至歐洲各國,在荷蘭及蘇格蘭成為占統治地位的教會。英國的長老會及移民北美的清教徒,均為其分支。
「喀爾文教派」的拼音是 kà(又音)ěr(又音)wén(又音)jiào(又音)pài。注音符号:ㄎㄚˋ、ㄦˇ、ㄨㄣˊ、ㄐㄧㄠˋ、ㄆㄞˋ。
「喀爾文教派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