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各自治團體為了執行單行事項而依據自治立法權所制定的法規,但不得與憲法或中央或省法令牴觸,否則無效。如高雄市災害防救會報設置要點。
「單行法規」的拼音是 dān(又音)xíng(又音)fǎ(又音)guī。注音符号:ㄉㄢ、ㄒㄧㄥˊ、ㄈㄚˇ、ㄍㄨㄟ。
「單行法規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