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內政部於民國五十九年,參照我國的固有禮俗和現代社會生活的狀況而制定的禮儀範例,使國民對於各種禮儀,能有明確而統一的規範。
「國民禮儀範例」的拼音是 guó(又音)mín(又音)lǐ(又音)yí(又音)fàn(又音)lì。注音符号:ㄍㄨㄛˊ、ㄇㄧㄣˊ、ㄌㄧˇ、ㄧˊ、ㄈㄢˋ、ㄌㄧˋ。
「國民禮儀範例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