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國各都市以及附近區域,劃定標準地區,分別鑑定其正常地價並予公布的制度。公告地價的目地在於使其成為一般土地買賣時依據的指標,同時亦可為政府因建設需要徵收土地時付給地主補償的標準。
「地價公告」的拼音是 dì(又音)jià(又音)gōng(又音)gào。注音符号:ㄉㄧˋ、ㄐㄧㄚˋ、ㄍㄨㄥ、ㄍㄠˋ。
「地價公告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