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不適於中央法令統治的地區,國家將一部分政權賦予地方政府,而中央政府僅處於監督地位的政治體制。相對於中央集權而言。
「地方分權」的拼音是 dì(又音)fāng(又音)fēn(又音)quán。注音符号:ㄉㄧˋ、ㄈㄤ、ㄈㄣ、ㄑㄩㄢˊ。
「地方分權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