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國際法上,外僑居留乃基於互惠原則,凡允許中華民國人民入境及居留的國家,其人民亦在中華民國享有同樣的待遇。
「外僑居留」的拼音是 wài(又音)qiáo(又音)jū(又音)liú。注音符号:ㄨㄞˋ、ㄑㄧㄠˊ、ㄐㄩ、ㄌㄧㄡˊ。
「外僑居留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