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國初年,稱各省的民政長官為「巡按使」。掌管全省民政、巡防及警備等事務,並受中央政府的特別委任,監督財政及司法行政事項。民國五年,改稱為「省長」。
「巡按使」的拼音是 xún(又音)àn(又音)shǐ。注音符号:ㄒㄩㄣˊ、ㄢˋ、ㄕˇ。
「巡按使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