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光復後,因設置山地行政處,而以山地同胞稱呼原住民。當時規定在臺灣光復前原籍在平地行政區內,且戶口調查簿登記其本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為山胞種族,並申請當地鄉鎮市區公所登記為平地山胞有案者,為「平地山胞」。民國八十三年(1994)國民大會修憲,將臺灣山胞稱為臺灣原住民,原「平地山胞」稱為「平地原住民」。
臺灣光復後,因設置山地行政處,而以山地同胞稱呼原住民。當時規定在臺灣光復前原籍在平地行政區內,且戶口調查簿登記其本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為山胞種族,並申請當地鄉鎮市區公所登記為平地山胞有案者,為「平地山胞」。民國八十三年(1994)國民大會修憲,將臺灣山胞稱為臺灣原住民,原「平地山胞」稱為「平地原住民」。
「平地山胞」的拼音是 píng(又音)dì(又音)shān(又音)bāo。注音符号:ㄆㄧㄥˊ、ㄉㄧˋ、ㄕㄢ、ㄅㄠ。
「平地山胞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