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國兵役法第二條規定:兵役為軍官役、士官役、士兵役,此種劃分,稱為「役別」。
「役別」的拼音是 yì(又音)bié。注音符号:ㄧˋ、ㄅㄧㄝˊ。
「役別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