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他人的言辭,觀察其行為,以求名實相符。《陳書.卷五.宣帝本紀》:「方欲仗茲舟楫,委成股肱,徵名責實,取寧多士。」
「徵名責實」的拼音是 zhēng(又音)míng(又音)zé(又音)shí。注音符号:ㄓㄥ、ㄇㄧㄥˊ、ㄗㄜˊ、ㄕˊ。
「徵名責實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