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詩人黃遵憲所提出的詩歌創作理論,主張用通俗語言進行寫作。也作「我手寫我口」。
「我手寫吾口」的拼音是 wǒ(又音)shǒu(又音)xiě(又音)wú(又音)kǒu。注音符号:ㄨㄛˇ、ㄕㄡˇ、ㄒㄧㄝˇ、ㄨˊ、ㄎㄡˇ。
「我手寫吾口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