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國皇帝拿破崙一世於西元一八○四年所頒布的法典,共二二八一條。承認貴族、平民在法律上享有同等的權利,為近代民主政治制度及歐、美各國成文法的基礎。
法國皇帝拿破崙一世於西元一八○四年所頒布的法典,共二二八一條。承認貴族、平民在法律上享有同等的權利,為近代民主政治制度及歐、美各國成文法的基礎。
「拿破崙法典」的拼音是 ná(又音)pò(又音)lún(又音)fǎ(又音)diǎn。注音符号:ㄋㄚˊ、ㄆㄛˋ、ㄌㄨㄣˊ、ㄈㄚˇ、ㄉㄧㄢˇ。
「拿破崙法典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