捉賊要見到贓物做憑證。《西遊記.第三八回》:「常言道:『拿賊拿贓』那怪物做了三年皇帝,又不曾走了馬腳,漏了風聲……我老孫就有本事拿住他,也不好定個罪名。」也作「拿賊見贓」。
「拿賊拿贓」的拼音是 ná(又音)zéi(又音)zāng。注音符号:ㄋㄚˊ、ㄗㄟˊ、ㄗㄤ。
「拿賊拿贓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