挽救過失,彌補缺失。《晉書.卷五五.潘岳傳》:「故箴規之興,將以救過補闕,然猶依違諷喻,使言之者無罪,聞之者足以自誡。」
「救過補闕」的拼音是 jiù(又音)guò(又音)bǔ(又音)quē。注音符号:ㄐㄧㄡˋ、ㄍㄨㄛˋ、ㄅㄨˇ、ㄑㄩㄝ。
「救過補闕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