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設教育院、系、所之大學院系為培育中小學及幼稚園師資所開設之課程。開設此學程所需師資及設立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。按規定,只有各校大二以上和碩、博士班在校生才可以修習,畢業生不可以返校補修,每學期修習教育學程學分數的上限,由各大學自行規定。各類教育學程應修學分數為:中學廿六學分、國小四十學分、幼教廿六學分、特教四十學分。
未設教育院、系、所之大學院系為培育中小學及幼稚園師資所開設之課程。開設此學程所需師資及設立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。按規定,只有各校大二以上和碩、博士班在校生才可以修習,畢業生不可以返校補修,每學期修習教育學程學分數的上限,由各大學自行規定。各類教育學程應修學分數為:中學廿六學分、國小四十學分、幼教廿六學分、特教四十學分。
「教育學程」的拼音是 jiào(又音)yù(又音)xué(又音)chéng。注音符号:ㄐㄧㄠˋ、ㄩˋ、ㄒㄩㄝˊ、ㄔㄥˊ。
「教育學程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