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一犯人於裁判確定前犯二種以上之罪,應分別宣告其刑,而依其所判定之刑,合併定其應執行之刑。
「數罪併罰」的拼音是 shù(又音)zuì(又音)bìng(又音)fá。注音符号:ㄕㄨˋ、ㄗㄨㄟˋ、ㄅㄧㄥˋ、ㄈㄚˊ。
「數罪併罰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