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具有法律意義的文件與公文的真實性,由特定的國家機關組織與人員簽名或蓋章予以證明。基本上認證行為應由政府外交或領事機關行使,使公證文書在國外發生效力。
「文書認證」的拼音是 wén(又音)shū(又音)rèn(又音)zhèng。注音符号:ㄨㄣˊ、ㄕㄨ、ㄖㄣˋ、ㄓㄥˋ。
「文書認證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