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立新奇的名目或主張,以表示與眾不同。《隋唐演義.第二八回》:「秦妃子既能標新取異,剪綵為花,與湖山增勝,眾美人還只管歌這些舊曲,甚不相宜。」也作「標新立異」、「標新領異」。
「標新取異」的拼音是 biāo(又音)xīn(又音)qǔ(又音)yì。注音符号:ㄅㄧㄠ、ㄒㄧㄣ、ㄑㄩˇ、ㄧˋ。
「標新取異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