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國國會於西元一六八九年制定,目的在防止行政機關專斷,以保障人民權利,是英國憲政的基石。也稱為「民權法典」。
「權利法案」的拼音是 quán(又音)lì(又音)fǎ(又音)àn。注音符号:ㄑㄩㄢˊ、ㄌㄧˋ、ㄈㄚˇ、ㄢˋ。
「權利法案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