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以清清楚楚的辨別。宋.洪邁《夷堅丙志.卷二.朱真人》:「始諦視之,面目、冠裳,歷歷可辨。」
「歷歷可辨」的拼音是 lì(又音)kě(又音)biàn。注音符号:ㄌㄧˋ、ㄎㄜˇ、ㄅㄧㄢˋ。
「歷歷可辨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