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證明某一命題成立,先提出與此命題相反的假設,再從這個假設中得出和已知條件相矛盾的結果,以否定此假設而肯定原來的命題。也稱為「反證法」。
「歸謬法」的拼音是 guī(又音)miù(又音)fǎ。注音符号:ㄍㄨㄟ、ㄇㄧㄡˋ、ㄈㄚˇ。
「歸謬法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