殺雞作黍飯。指盛情款待賓客。《論語.微子》:「止子路宿,殺雞為黍而食之。」《東周列國志.第七三回》:「專諸復出其妻子相見,殺雞為黍,歡如骨肉。」也作「殺雞炊黍」。
「殺雞為黍」的拼音是 shā(又音)jī(又音)wéi(又音)shǔ。注音符号:ㄕㄚ、ㄐㄧ、ㄨㄟˊ、ㄕㄨˇ。
「殺雞為黍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