書名。國父所著,五卷,二十章。全書成於民國五年。內容有關於社會建設,專講集會議事的法則,其目的在使一般國民熟諳議事法則,以練習初步民權的運用。
「民權初步」的拼音是 mín(又音)quán(又音)chū(又音)bù。注音符号:ㄇㄧㄣˊ、ㄑㄩㄢˊ、ㄔㄨ、ㄅㄨˋ。
「民權初步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