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理或天理所不能容許。《弘明集.卷一二.晉.桓玄.與八座論沙門敬事書》:「豈有受其德而遣其禮,沾其惠而廢其敬哉,既理所不容,亦情所不安。」
「理所不容」的拼音是 lǐ(又音)suǒ(又音)bù(又音)róng。注音符号:ㄌㄧˇ、ㄙㄨㄛˇ、ㄅㄨˋ、ㄖㄨㄥˊ。
「理所不容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