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意一個直角三角形,直角旁的短邊稱為「勾」,長邊稱為「股」,對直角的斜邊稱為「弦」。若斜邊(即弦)長的平方,等於勾長平方與股長平方和,即稱為「畢氏定理」。此定理由希臘數學家畢達哥拉斯提出。也稱為「勾股弦定理」。
任意一個直角三角形,直角旁的短邊稱為「勾」,長邊稱為「股」,對直角的斜邊稱為「弦」。若斜邊(即弦)長的平方,等於勾長平方與股長平方和,即稱為「畢氏定理」。此定理由希臘數學家畢達哥拉斯提出。也稱為「勾股弦定理」。
「畢氏定理」的拼音是 bì(又音)shì(又音)dìng(又音)lǐ。注音符号:ㄅㄧˋ、ㄕˋ、ㄉㄧㄥˋ、ㄌㄧˇ。
「畢氏定理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