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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制,州縣催徵賦稅官物已達九成以上者,稱為「破分」。此時各級主司不再催徵,戶部也不再過問。宋.朱熹〈戊申封事〉:「而曷嘗聞其能用此錢以易胡人之首,如太祖皇帝之言哉!徒使版曹經費闕乏日甚,督趣日峻,以至廢去祖宗以來破分良法,而必以十分登足為限。」
宋制,州縣催徵賦稅官物已達九成以上者,稱為「破分」。此時各級主司不再催徵,戶部也不再過問。宋.朱熹〈戊申封事〉:「而曷嘗聞其能用此錢以易胡人之首,如太祖皇帝之言哉!徒使版曹經費闕乏日甚,督趣日峻,以至廢去祖宗以來破分良法,而必以十分登足為限。」
支付一份。《京本通俗小說.碾玉觀音》:「崔寧謝了恩,尋一塊一般的玉,碾一個鈴兒接住了,御前交納,破分請給養了崔寧,令只在行在居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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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往官方来源查阅 →「破分」的拼音是 pò(又音)fēn(又音)fèn。注音符号:ㄆㄛˋ、ㄈㄣ、ㄈㄣ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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