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上指公司獲准重整前的臨時保全程序。其有效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,必要時得延長期限,其延長期間以兩次為限,每次不得超過三個月。
「緊急處分」的拼音是 jǐn(又音)jí(又音)chǔ(又音)fèn。注音符号:ㄐㄧㄣˇ、ㄐㄧˊ、ㄔㄨˇ、ㄈㄣˋ。
「緊急處分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