縣級地方民意機關,由縣民選舉議員,並由議員互選議長、副議長各一人組成,有代表縣民行使各種縣政事務的議決、接受人民請願等職權。
「縣議會」的拼音是 xiàn(又音)yì(又音)huì。注音符号:ㄒㄧㄢˋ、ㄧˋ、ㄏㄨㄟˋ。
「縣議會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