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羅馬所行的法律。起於西元前五世紀參考雅典法律所訂立的《十二木表法》。其主要精神為法律之前,人人平等;任何人在被證明為有罪之前,均應視為無辜。後查士丁尼為帝,令學者纂為法典,計為四部,集其大成。後來的《拿破崙法典》及《腓特烈法律》皆以此為範本。
古代羅馬所行的法律。起於西元前五世紀參考雅典法律所訂立的《十二木表法》。其主要精神為法律之前,人人平等;任何人在被證明為有罪之前,均應視為無辜。後查士丁尼為帝,令學者纂為法典,計為四部,集其大成。後來的《拿破崙法典》及《腓特烈法律》皆以此為範本。
「羅馬法典」的拼音是 luó(又音)mǎ(又音)fǎ(又音)diǎn。注音符号:ㄌㄨㄛˊ、ㄇㄚˇ、ㄈㄚˇ、ㄉㄧㄢˇ。
「羅馬法典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