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保留區域內的自然景觀,立法禁止改變或破壞原有形態的區域。在此區域內除學術與教育以外,未申請核准的任何參觀活動、開發、建築、漁獵、觀光行為都在禁止之列。目前全省沿海有八個自然保留區:一、新北市淡水河口挖子尾紅樹林。二、宜蘭縣蘭陽溪口鳥類資源。三、蘇花海岸烏石鼻海蝕地形。四、蘇花海岸觀音海岸闊葉植物相。五、嘉義縣八掌溪口好美寮紅樹林。六、屏東縣尖山沙丘。七、屏東縣九棚沙丘及珊瑚礁。八、臺南市新北港汕沙洲及紅樹林等。
自然保留區
拼音:zì、rán、bǎo、liú、qū
注音:ㄗˋ、ㄖㄢˊ、ㄅㄠˇ、ㄌㄧㄡˊ、ㄑㄩ
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
CC BY-ND 3.0 台灣其他辞书收录情况(仅索引)
中華語文大辭典(兩岸詞典)
CC BY-NC-ND 4.0(仅授权萌典专案,本站不适用全文)仅词头索引本词条见于《中華語文大辭典(兩岸詞典)》,共 2 条。依据版权保护要求,本站不提供该辞书释义全文。
前往官方来源查阅 →常见问题
自然保留區怎么读?自然保留區的拼音是什么?
「自然保留區」的拼音是 zì(又音)rán(又音)bǎo(又音)liú(又音)qū。注音符号:ㄗˋ、ㄖㄢˊ、ㄅㄠˇ、ㄌㄧㄡˊ、ㄑㄩ。
自然保留區收录于哪些辞书?
「自然保留區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